摘要
西部少数民族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了丰富的环境保护意识,几乎渗透到了人们生产生活所及的所有生态圈和资源领域。这种思想有别于西方的和中国传统的生态伦理学理论。在西部开发中,为了更好的保护和利用资源、实现西部的生态价值,保护和发扬本地区固有环境保护意识对于我国环境立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出处
《开发研究》
CSSCI
2007年第1期56-59,共4页
Research On Development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西部干旱地区雨水集蓄利用法律问题研究"项目(06xfx007)成果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西部缺水地区雨水资源利用法律问题研究"项目(05JA820012)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