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我国中小城镇房地产业的问题及对策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我国中小城镇房地产业存在的问题:一、房地产管理机构纵横交叉,左右撞车。从严格意义上讲,房地产管理机构应在严格的权责分工的基础上,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不应有丝毫的模糊。但目前有一些地方将房地产行政管理与房地产开发经营集于一身,成为“房地产公司”。还有的地方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称为“房地产公司”,而把房地产企业称为“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事实上,被称为“房地产公司”的房地产行政部门也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政企不分,两权不分,权责不清造成了严重后果。其一,严重影响了房地产业的正常发展;其二,造成经营债务由国库承担的后果;其三,无法使房地产行政部门充分行使管理职能。最为严重的一点是,房地产行政部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收益很有可能流进单位“小金库”或直接、间接落入少数人腰包,使国家资产严重流失。
出处 《中国房地产》 北大核心 1996年第8期30-32,共3页 China Real Estat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