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以下简称“新准则”),与目前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会计(两者以下简称“旧准则”)比较有较大差别。新准则充分吸收了《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IAS12)的内容,结束了我国三种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同时并行的复杂状况,采取了单一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增强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体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性。
出处
《经营与管理》
北大核心
2007年第2期72-74,共3页
Management and Adminis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