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直以来,以体制内行政性分权为基本特征的投融资体制改革并没有真正实现政企分开,反而使地方政府成为放权改革的最大受益者。这种由政企不分引致的利害关系正是引发2005年前后包括徐工、洛轴案在内的外资并购风潮的体制根源。作为工业投融资的主体和国有企业的出资人,地方政府的投融资行为已经危及到我国装备制造业的产业安全,直接导致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2006)的出台。新规定虽然努力“亡羊补牢”,但是只有切实转变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思路,逐步取消地方政府的投融资主体资格,并以工业绩效为导向因地制宜地推进政企分开才能做到标本兼治。本文的主要目的就是揭示政府投融资行为与产业安全之间的利害关系,对行政性放权和“一刀切”的产权改革进行了深刻的反思。
出处
《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
2007年第1期29-31,共3页
Journal of Technical Economics &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