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居住物业管理纠纷迭起,它作为一种新类型案件审理难度较大,加上现行法律、法规的滞后,且缺乏相应理论体系的支撑,在审判实践中面临许多问题。就物业管理而言,目前主要依据的是国务院2003年通过的《物业管理条例》。各地法院在处理众多的不同类型的因物业管理引发的纠纷过程中,出现了诸如“同案不同判”,对有关法律问题认识不一致等问题。为了解决此类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起草《关于审理涉及物业权益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而一些地方法院,诸如北京、上海等,已经先行出台了一些关于审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的试行意见。本期特别策划希望从引人注目的北京“美丽园”案件入手,阐发有关物业管理纠纷审理中可能涉及的主要问题,并对物业管理中最敏感的物业费有关法律问题进行研讨。这种探索或许并不能一步到位,但希望籍此能引发思考,引起争鸣,推动对该问题的规则之治。
出处
《法律适用》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1期2-6,共5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