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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无形资产在我国旅游经济中的应用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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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不具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按其能否独立存在的性质,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或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凡是能够单独取得、转让或出售的无形资产,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而不能够单独取得,离开企业便不复存在的无形资产,则被视作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如商誉便是一种不可辨认的、特殊的无形资产。并非任何无形的事物均是无形资产,能够称其为无形资产的前提是其必须能够以一定的方式,为其控制的主体(所有者、使用者、投资者等)创造效益,并且必须能够在较长时间内持续产生经济效益。在知识经济条件下,无形资产应扩展为:)知识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版权、非专利技术、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绿色标志使用权、商业秘密等;(2)市场资产。
出处 《现代会计》 2006年第4期44-47,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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