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个人委托贷款,代扣营业税时应同时代扣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的解释的复函〉的通知》(国税函[2004]420号)规定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同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
出处
《涉外税务》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1期80-80,共1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