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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官吏职务犯罪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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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陈淑丽等人在《当代法学》2006年第1期上撰文。介绍了明代惩处、预防官吏职务犯罪的制度。 在官吏职务犯罪的分类和处罚方面,明代有关官吏职务犯罪的法律规定非常严密,处罚也极为严格。法律将官吏职务犯罪分为两大类:一是贪污受贿性质的经济犯罪行为,称为“赃罪”;二是越权擅权,不正当履行职务、应为不为等失职、渎职行为。
出处 《中国监狱学刊》 2006年第5期101-101,共1页 China Prison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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