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共同治理背景下,研究新农村建设中农村民间组织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农村民间组织的现状入手,依据是否具有合法性将农村民间组织分为体制内民间组织和体制外民间组织两大类型,并对其特征、运作模式和影响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四类农村民间组织即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教育(培训)、医疗、养老等民间组织,农村环境类民间组织和农民维权组织等利益集团等将构成新农村的准公共服务体系。而政策配套与民间组织自身的规范建设是新农村建设中农村民间组织的重要发展路径。
出处
《中国行政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0期64-67,共4页
Chinese Public Administration
基金
200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西部地方政府责任研究>(05XZZ00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