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用事业民营化是公用事业发展的一个基本趋势,同时也是政府职能调整的一个重要内容。民营化并不意味着政府职能的完全退出,而恰恰是政府不断放松规制与重建规制的一个逻辑回路。民营化所蕴涵的社会公共风险,要求政府职能在市场的条件下进行合理重构,既保护公用事业民营化的有序成长,又必须在社会公正的宗意下实现公共利益。
出处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
2006年第4期43-46,共4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rovincial Party School
基金
国家行政学院课题<民营经济发展与政府管理创新>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