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自然—人为地理系统”概念的内容“地理系统”这一术语引入地理文献中虽然为时不久,但已牢固地确立下来了。“地理系统”概念的内容很广泛,它一般表示范围广阔的土地系统。本文只研究作为地理壳一部分的地理系统。这个系统的主要特征是它的地域性。谈到地理系统的划分,它主要分为两类:自然地理系统和人为地理系统。自然地理系统是指天然的,实际上没被人改变的系统,这就是自然地域综合体。人为地理系统是指完全由人创建,在自然地理系统中没有类似体的系统,例如城市,采矿企业等等。然而地理系统的这种划分法纯粹是假定性的,因为一方面,地球上整个自然界都受到人为影响。
出处
《地理译报》
CSCD
1990年第4期1-5,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