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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诊所式法律教育方式对我国法律职业教育的意义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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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传统法律教育方式与高职法律教育的特殊要求不相协调,而诊所式法律教育方式对传统教育方式的多方面突破契合我国社会对法律职业教育的要求,目前高职院校的法律教育要转变办学思想观念,加强课程教学改革,并认真搞好所需的软硬件建设,实践诊所式法律教育。
机构地区 南昌大学法学院
出处 《职业教育研究》 2006年第9期28-29,共2页 Vocational Education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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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2

二级参考文献1

  • 1曾宪义.《诊所法律教育丛书》总序[M].法律出版社,2002..

共引文献41

同被引文献13

引证文献9

二级引证文献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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