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我国与外商合资经营、合作经营,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三资”企业)的出现,给我们档案管理部门的档案工作带来了许多新的课题。1986年11月,沿海开放城市和经济特区第一次协作会议以后,促进了横向联系,使我们对如何加强“三资”企业的档案管理问题有了新的认识。目前,“三资”企业档案管理的问题尚处于探索阶段。现就我市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资合作企业)的档案监督指导工作发表一点浅见,以就教于同行和专家们。我市合资合作企业目前档案管理的基本情况,概括起来是五个有,即有意识,有制度,有人员,有设备,有档案。中方的董事长、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从开始建立合资合作企业的意向阶段起,就意识到档案的特殊重要性,并注意档案的形成、积累与利用,以求在与外商打交道的过程中的主动。至目前为止,我市凡是已开业的或正在筹建中的合资合作企业,一般都有粗放式的档案管理制度,以保证档案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的正常进行。这些企业都配备了专职或兼职的档案人员,且大都已经过档案专业培训,工作积极性较高,事业心较强。各个企业都有专门的橱箱保管档案材料。有的企业已实行了集中统一管理。经过初步的实践,我们感到,必须加强对合资合作企业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
出处
《档案学通讯》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5期28-29,共2页
Archives Science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