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于2004年11月1日颁布实施。该法从法律的高度,确立了农业机械化在整个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了各级政府扶持农机化发展的政策措施,确立了农机主管部门在促进农机化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尤其对农民关心的购机补贴、农机社会化服务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既体现了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也为保持党的农村政策稳定,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是一部兴农护农的法律。目前,在国家惠农政策的激励下,在各级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我们坚定不移地把兴机富民工程作为农业增产、
出处
《现代农业科技》
2006年第09X期82-83,共2页
Modern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