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声音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奸和商连在一起完全是悖论,从原始意义上就水火不容,商的原始意义是等价交换。是商不奸,是奸不商。
出处 《中国企业家》 2006年第14期14-14,16,共2页 China Entrepreneur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