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残疾人是社会的特殊弱势群体,对这一群体给予特定的制度安排.来保障他们的社会生活权益,是国家与社会的基本责任。我国自1990年颁布《残疾人保障法》以来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残疾人社会保障总体水平偏低.难以满足广大残疾人日益增长的保障需求。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新的历史起点上.重新审视残疾人社会保障问题,借鉴国外的经验,逐步建立比较健全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广大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投益与社会发展权益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出处
《中国民政》
2006年第7期20-24,共5页
China Civil Affai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