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所得税会计的基本问题是如何处理暂时(时间)性差异的纳税影响。回答这个问题,首先面临的是对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的选择。在择定纳税影响会计法之后,则又面临是采用递延法还是负债法的问题。同时,也必须明确纳税影响会计法是否在应用上有限制条件,即全面摊配还是部分摊配。本文试图在分析当前国际通行作法的基础上,对这些问题加以探讨,并结合讨论《企业会计准则第×号——所得税会计(征求意见稿)》的有关意见。
出处
《会计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6年第5期22-24,共3页
Accounting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