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国现当代文学批评史上,茅盾始终关注着女性创作,他的女作家作品论具有较强的时代性和说服力。通过茅盾不同时期的女性作家研究,可以探析女作家与中国现代文学史之间的关系,阐释中国现代文学史性别权力的客观存在以及女作家在文学史中劣势地位的成因,进而提出避免单一的社会批评为文学史写作的标准,注重女性创作的某些特质,以期改变女性在文学书写中的边缘地位,为女性创作更多地进入文学创作的主流话语情境提供更大的可能性空间。
出处
《苏州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2期53-57,共5页
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Suzhou:Social Science
基金
吉林省社科基金项目"现代文学转型与女性文学创作"(编号:2004173)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