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区域行政一体化应重点强调三方面:一是区域行政决策一体化;二是区域行政执行一体化;三是区域行政监督与评估一体化。当前,长三角区域行政一体化尚未完全形成。从其现状看,行政一体化进展受到一些因素的制约。长三角区域行政一体化一定要体现利益均享、和谐共赢的总要求,按照开放有序、区别对待、分层实施、逐步推进的原则进行。
出处
《苏州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2期9-12,共4页
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Suzhou:Social Science
基金
江苏省教育厅200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5SJD630033)
南京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SK05008)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