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道德哲学体系与伦理精神体系,应当完成两次辩证转换。一是由个体到集体再到实体的辩证转换;二是由实体到主体的辩证转换。与此相联系,个人主义便具有两种道德哲学形态,即个体个人主义与实体个人主义。集体的形成,必须扬弃个体个人主义,伦理性是集体中的否定因素,只有将集体发展为实体,才能真正解决个体与整体的矛盾。集体上升为实体的必要条件是精神,准确地说是“单一物与普遍物统一”的伦理精神。由实体上升为主体的真义,是实体作为“整个的个体”行动,从而不仅具有实体的伦理性,而且具有作为“整个的个体”的道德性。
出处
《道德与文明》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3期16-20,共5页
Morality and Civilization
基金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以及东南大学"985"项目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