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认为,我国现行的农业微观经营机制具有农户是农业中最基本的微观经济单位;农户成为农业中的微观经营主体;农户行为受多种机制调节等三个基本特征。这种微观经营机制与我国现阶段的农业生产力水平和生产方式相适应,也与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改革的进程和所处的阶段相适应。但从运行过程及效果分析,却不利于调动农户进行长期农业投资和从事基本农产品生产的积极性。为此,作者提出了应采取的对策:(1)转换政府职能,调整政府与农户的关系;(2)加强农业微观经济组织建设;(3)深化土地制度改革;(4)继续改革基本农产品购销体制;(5)健全农业保护制度。
出处
《经济体制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1996年第3期43-45,共3页
Reform of Economic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