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建立配套机制。和谐社会的机制建设应立足于调整现有的利益关系,推动社会的辨证进步,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当前,社会不和谐因素的可变性、多维性、复杂性决定了和谐社会机制构建的可能性、系统性和长期性。因而,应从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层次加以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激励机制、运转机制和环境机制,以利于和谐社会的早日实现。
出处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2期80-82,共3页
Journal of Taiyuan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