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广东规定上游建设项目须征询下游意见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广东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条例(草案)》规定,上游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会影响下游水质的,在批准前必须征求下游意见.河流的交接断面往往处于两个行政区域的交界处,也是环保问题的“是非之地”。目前广东已逐步在一些交接断面设置水质自动监测站,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为了保证这一交接断面水质监测结果的公正,条例要求采用上、下游双方在同一时段取平行样进行监测。如果监测发现交接断面水质达不到控制指标的,相关政府和部门应当制定削减超标污染物排放时间表,减少超标污染物的排放,依法变更有关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
出处 《企业世界》 北大核心 2006年第4期45-45,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