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自由裁量权是现代行政权的核心,是真正和实质性的行政权力。在警察行政管理中,自由裁量权的存在有利于警察行政主体灵活、快速地处理警察行政事务,提高工作效率,适应了现代行政的要求,但也带来了因自由裁量不当而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或破坏法律的严肃性等问题,由此造成的后果有时并不亚于行政违法行为。因此,必须从立法技术、司法及警察机关内部三方面,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给予必要的限制,防止其被滥用。
出处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
2005年第1期74-77,共4页
Journal of Adults Education of Gansu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Institute
基金
2003年度甘肃省公安厅科研项目(项目编号:GAX03007)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