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有必要、也极有可能列入CFC、资本弱化、一般反避税条款等反避税规则,但国内反避税规则与我国缔结的税收协定之间是否相互兼容这一点则被忽视了。由于反避税规则的一些规定与税收协定存在冲突,根据协定的优先性,国内反避税法很可能被税收协定排除适用。OECD范本注释2003年修订时在反避税法与税收协定关系上采取了新立场,认为反避税是税收协定的宗旨之一,协定本身具有反避税的功能,因此,国内反避税法与税收协定不存在冲突,税收协定不排除国内反避税法的适用。
出处
《涉外税务》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3期32-37,共6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