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业税是国家向一切从事农业生产并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部分。在我国,征收农业税由来已久,俗称“皇粮国税”。随着当今国家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2005年在全国范围内免征农业税,这是“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标志性的转折,是走出“黄宗羲定律”的第一步。从徐州市的现状出发,论述了免征农业税的必要性和改善城乡关系的积极意义。
出处
《安徽农业科学》
CAS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期146-147,共2页
Journal of Anhui Agricultur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