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减刑、假释的提请权是指将减刑、假释案件提请人民法院审理的权力。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这种权力由监狱等刑罚执行机关来行使。提请减刑、假释权是什么性质的权力?是行政权,还是司法权?是建议权,还是起诉权?加刑与减刑、假释的启动权是否应当统一由检察机关行使?认真分析现行提请权运作的利弊,重新审视减刑、假释的提请权的归属,对于完善刑事执行中的刑罚变更程序具有重要意义。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06年第02S期52-55,共4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