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积极探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体制、机制建设过程中,上海运用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法,从2003年开始,构建包括关爱社区青少年在内的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在政府层面成立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公室的同时,注册成立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承担政府委托的社区青少年的教育服务工作。在青少年工作方面探索统一有序、覆盖面广、富有实效的大综治格局,实践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良好社会效果。
出处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06年第1期27-29,共3页
Issues on Juvenile Crimes and Delinquen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