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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成长应引起全社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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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悉,父母一方或双方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14周岁以下的儿童,被定义为“留守儿童”。
作者 陈梅
出处 《养生大世界(B版)》 2006年第2期32-3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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