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中国20世纪80年代实施村民自治以来的乡村治理模式问题,学术界一是从肯定村民自治的方面,构设出总体上可称作“理想村民自治”的各种乡村治理模式,期望乡村社会治理实现“理想”的飞跃;二是从批判村民自治甚至否定乡镇政权机构的方面,提出了总体上可以概括为“批判村民自治”的乡村治理模式。初步分析来看,这些模式尚存在较大缺陷,一方面容易使民众在自上而下的制度化过程中遭受不应有的损失,另一方面可能不符合中国非均质性的社会历史环境。因此,关于乡村治理模式问题,我们还需要一个更加科学、更加完善的分析框架。
出处
《中国农村观察》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期74-79,共6页
China Rural Surv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