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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据称”“据报重”批注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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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航运界,在装运货物时,习惯加上“据称”(said to be)“据报重”(said to weight),有时改为“托运人称重”“托运人计数”“重量不知”等等的批注,企图免除承运人对其所装货物重量的责任。至于其效力如何呢? 一、美国法例 在散装货运输中,提单签发常根据托运人陈述,在这种情况下承运人通常会注明或以戳记加上“托运人称重”或“重量不知”等类似的字样。美国在《海上货物运送法》实施以前,此类散装货物之重量非为表面证据,后来,《海上货物运送法》实施后,在“飞浪”号案例里。
出处 《天津航海》 1996年第1期29-30,4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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