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历代医家提出了湿温病禁汗、禁下、禁润之湿温治法“三禁”。然而,这是相对的,临床上必须灵活掌握。笔者认为,“三禁”主要是指湿温早期湿未化热而言。如湿热完全化燥化火,治疗则与温热类温病相同,万不可拘泥于“三禁”,被“三禁”的戒律所束缚。笔者临床上对湿温病的治疗有所探讨,本文阐明了笔者对湿温病治法“三禁”的认识,并列举了笔者在临床上对湿温病应用汗法、下法、润法而取得成功的经验,说明湿温病是可汗、可下、可润的。
出处
《辽宁中医杂志》
CAS
北大核心
1996年第5期199-201,共3页
Liaoning Journal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