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了解天津市和平区食品卫生状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用安全。方法通过对该区1993~2004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被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进行整理分析。结果发现受行政处罚的企业中个体经营者所占比例最多(41.55%),其次为集体性质的企业;受行政处罚的企业中以餐饮业所占比例最多(81.64%),餐具不消毒不但成为餐饮业的最主要问题,而且成为食品卫生行业的主要问题。结论应加强对食品经营者食品卫生法与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增加食品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同时应把个体经营与集体企业作为重点,加大监督监测力度,才能保证食品卫生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出处
《职业与健康》
CAS
2005年第10期1503-1505,共3页
Occupation and Heal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