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是减少外贸风险的重要手段,但独家非商业化经营等原因导致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业发展滞后。要改革目前的出口信用保险制度,增强对企业的吸引力,就要做到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改造现行的独家经营的出口信用保险制度,加强同其他保险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联系,为企业提供更加全面、便利的服务。二是积极探索保险项下融资新模式,拓宽企业融资新渠道。三是加强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内部管理,为业务创新打下坚实的基础。
出处
《保险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9期64-66,共3页
Insurance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