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卫汗之可也”出自叶天士《外感温热论》,历来被认为是温病卫分证的治法。笔者认为此不是治法,而是治疗卫分证的准则,并且不仅仅局限于卫分,适用于卫气营血四大证。本文就此问题试作初步探讨,谬误难免,敬请指正。一、“汗之”的含义叶氏根据温病卫分证证候性质和特点,提出“在卫汗之可也”之说。王孟英解释说:“邪在卫分,汗之宜辛凉轻解。”从字面上来看,“汗之”是使之汗出的意思。即以辛凉轻清宣透之法,清热解郁,调和营卫,疏散气机,自然微微汗出,邪热从汗而解。可见。
出处
《中医药学报》
CAS
北大核心
1989年第1期12-13,共2页
Acta Chinese Medicine and Pharmac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