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石油税目方面,国际上普遍设置公司所得税和矿区使用费,发达国家除设置这两种税外,往往还设置石油生产税或石油收入税,欠发达国家则另外设置石油出口税或超额利润税。在石油税制模式上,发达国家为完全开放模式,一些开放较早的发展中国家采用大开放模式,而近年才开放的一些石油输出国则采用小开放模式。本文还对研究对象国的重要税种,如定金、租金、矿区使用费、公司所得税和增值税等进行了比较分析。研究表明,一个产油国的石油税制是由其本国的油气资源秉赋状况、油气资源开发程度和该国的经济政策所决定的。
出处
《国际石油经济》
1996年第3期47-51,共5页
International Petroleum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