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法修正案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对刑法典某一条文或某一部分进行修改或补充的规范性文件。就其性质而言,它是一种立法模式,并作为刑法立法的一部分。从应然角度来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颁布的刑法修正案不应包括增加新罪名、提高法定刑或将轻刑种改为重刑种。刑法修正案的效力级别与刑法典相同,它作为补充立法模式不同于单行刑法,也有别于立法解释。自从1997年的《刑法》施行以来,我国现已颁布五个刑法修正案,可见刑法修正案已成为修改、补充我国现行刑法典的一种主要方式。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5年第3期6-13,共8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