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家庭护理起源可追溯到1925年,由北京协和医院教授格兰特先生创立的"第一所卫生事务所".1932年由政府设立中央卫生试验训练公共卫生护士.60年代我国三级医疗卫生网中的地段医院、卫生院就已经开始承担家庭护理工作,到了70年代,大规模的家庭病床的建立使家庭护理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和壮大,80年代末至今,各级部门对家庭护理给予了很大的重视,各大医院的家庭随访使家庭护理更加成熟,逐步趋于正规化、网络化和市场化[1].
出处
《武警医学院学报》
CAS
2005年第5期424-425,共2页
Acta Academiae Medicinae CPAP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