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 巴林右旗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体的牧业旗,地处赤峰市北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巴林右旗的畜牧业经济改革可以分为三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是1980年后,在认真总结原来“两定一奖”或“三定一奖”责任制的基础上,实行了“包畜到户、保本保值、牲畜按比例分成”即“新苏鲁克”的责任制形式。第二阶段是“牲畜作价承包”的责任制。在这种形式中,集体的牲畜被作价承包给牧民,实行作价保本,提留包干,现金兑现的办法。
出处
《中国农村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12期54-58,共5页
Chinese Rural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