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凸形封头的壁厚设计原理、开孔补强准则和有关容器规范的制订依据出发,分析了对凸形封头是否必须限制其开孔位置的依据,认为按照主要参照ASMEⅧ-1的我国现行容器规范封头设计公式和等面积补强准则,在区别开孔所在位置并按封头在该处的计算壁厚进行补强设计之后,并无必要对开孔位置进行限制;而若采用除等面积补强之外的其它补强准则,则应根据各准则的制订依据对开孔位置进行限制;并认为凸形封头的危险区并非在顶部而是在转角过渡区,不加具体分析、笼统地认为可以或不可以在转角过渡区开孔是不妥当的。
出处
《化工装备技术》
1994年第4期30-35,共6页
Chemical Equipment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