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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个人所得税制度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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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税制的基本类型国际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基本类型有两种:全球税制与领土税制。在全球税制下,个人应纳税收总额与收入来源国无关。美国大致上实行全球税制,但允许对所纳的外国个人所得税款给予抵免。例如美国公民甲对于其在联邦德国所得收入的美国应税义务为7000美元。
作者 董勤发
出处 《外国经济与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12期31-31,共1页 Foreign Economics &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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