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震是一种破坏性极大的自然灾害,一次强烈地震可以造成建筑物倒塌、交通堵塞、通讯中断、人员伤亡等各种形式的直接灾害,与此同时以地震的破坏后果为导因常引发一系列其它灾害的发生如火灾、水灾、瘟疫、海啸等,称之为次生灾害.由地震引起的次生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有时甚至超过地震本身造成的损失,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国家经济建设造成巨大损害.因此地震次生灾害应引起全社会足够的重视,应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予以预防和减轻.其中,地震火灾就是最主要的地震次生灾害之一.一、历史上的地震火灾1679年9月2日,河北省与北京市的交界地带三河县、平谷县之间发生一次8级地震,当时三河县城的房屋绝大多数倒塌,平谷县城廓、村庄、塔庙荡然无存.据"通州志"记载,地震时,"周城四面地裂,黑水涌出仗余,月余方止,压死人民一万有余.城内起火,延烧十处."
出处
《城市与减灾》
2001年第6期34-35,共2页
City and Disaster Redu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