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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与体重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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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妊娠期自12~14周开始定期测量孕妇体重有重要意义。孕妇的体重增长过慢与多种因素相关,如胎儿宫内发育迟缓、胎几畸形等。孕妇体重增长过快,与妊高征及糖尿病的发生有关,分娩并发症亦增多。产后妇女体重较孕前平均增长6kg,应争取于4个月内使体重恢复至孕前水平。孕期体重增加>9.1kg者,产后很难恢复至孕前水平,导致肥胖。产后哺乳>60天者,促进产妇体重下降。据统计,孕早期母体体重有超重,而足月时增长7.28kg,围产儿死亡率并不升高。
作者 王晓艳 陈玲
出处 《国外医学(妇幼保健分册)》 1994年第1期1-3,共3页 Foreign Medical Sciences (Section of Maternal and Child Heal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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