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财务极表大多局限于企业财务状况和盈利状况的揭示,很少涉及到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非财务信息。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及其会计机构从本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重视企业社会责任的非财务信息,并以法令、规则、报告等形式要求企业提供社会责任的会计揭示。企业的社会责任内容广泛,信息复杂,会计揭示的方式可以采用单独编制社会责任报告,也可以直接在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尚没有揭示社会责任信息的要求,这与市场经济的发展不相一致,也与国际会计惯例相差甚远,为此研究和探讨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会计揭示显得日益迫切。
出处
《财贸研究》
北大核心
1994年第5期48-53,共6页
Finance and Trade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