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始终坚持“农业优先”的政策原则 15年改革的实践证明,农村市场经济制度建设率先发展,是一条主要的经验:一是率先造就了一个层次、多形式、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共荣的市场主体体系。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历史贡献是,率先在计划经济的土壤上缔造和培养了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由此,单一的农民身份出现了迅速的分化,个体户、经济联合体、私营企业、乡镇企业等各式各样的市场主体应运而生。
出处
《财经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4年第4期6-8,共3页
Finance &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