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不少企业在会计帐务处理中采用科目汇总表核算形式,它的优点是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帐,减少登记总帐的工作量,并起到试算平衡的作用。它的缺点是总帐中只有多个科目间金额上的平衡,没有详细具体反映各项经济业务发生的具体记录,不便日后的查考。 笔者通过多年的实践,总结出“改良科目汇总表核算形成”,运用效果良好。这一核算形式的主要特点是对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帐的方式进行了改良,把所有科目按是否建立明细帐划分为二类,对已建立明细帐的科目按科目汇总表上的数额记入总帐,对未建立明细帐的科目,则按记帐凭证记总帐。它的具体做法是:(1)在建立总帐帐户时对已建立明细帐的帐户,在总帐帐页“凭证字号”栏中填写一“总”字,在未建立明细帐的帐户总帐帐页“凭证字号”栏中任其空白。(2)在按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帐时,仅登记总帐帐页“凭证字号”栏中填写“总”字的帐户,登记帐页后,在科目汇总表中该科目后做一‘√”记号。(3)总帐帐页“凭证字号”栏中未填写“总”
出处
《上海会计》
CSSCI
1989年第9期30-30,共1页
Shanghai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