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养猪业在绍兴市牧业生产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就肉产品而言,绍兴市1992年猪肉产量占全部肉产量(包括猪、牛、羊、兔和家禽)的88.95%,比全省1991年86.14%和全国1991年的77.99%分别高2.8%和10.76%。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养猪业逐步走向市场,形成了市场价格调节养猪多少,而养猪多少又影响市场价格的相互作用机制。
出处
《浙江畜牧兽医》
1993年第3期19-21,共3页
Zhejiang Journal Animal Science and Veterinary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