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自孕育起就经历了多次变革,每一次变革都是对原有体制很大程度上的否定。尤其是2003年,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的国资委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国有资产的监管进入一个全新的时期。与以往的监管体制相比,以国资委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制在明确监管主体及其职责、建立和完善监管体系等方面,都有重大进步,更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但是,新型的监管体制在界定中央和地方国资机构的权利、规范中央和地方国资委的运作等方面仍亟待完善。
出处
《新视野》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期16-18,共3页
Expanding Horiz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