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下岗是中国转型期的特殊产物,对于下岗者的保障制度也富有中国特色。伴随市场经济逐步成熟,下岗政策及其相关的下岗职工保障制度也暴露出了种种弊端,这一过渡性的政策引起了关注,人们在追问其何去何从时,把目光投向了失业。于是2000年,国家启动了下岗与失业的并轨。但是在并轨的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使并轨步履艰难。因此,笔者主张应该从双并轨政策的主体、客体、实施者及环境等因素入手,形成完善与规范的中国失业保险制度。
出处
《理论界》
2005年第2期108-109,共2页
Theory Horiz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