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瓶梅》的书名不仅是三个人名的组合,作为“意象”或“中介”,它是对当时世情的一种直观性显现——对“财”与“色”的贪恋与追求,因为“金瓶”加“梅花”,恰是财与色的象征;作为“意义的关联物”或“联想场”,又是对内含于文本结构深层的“文化语法”的一种象征性揭示——自色悟空。因此,它既是“客观的”、“实在的”,所以才能诱启人们的贪恋之念而追求它;又是“短暂的”、“虚幻的”,如张竹坡所评:“瓶中梅花,春光无几。”它既是“在”,又在“非在”。只有破除这种看似“实在”的“幻象”,并进而取消“在”之断语,才能达到内心的“明悟”。
出处
《明清小说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2年第3期59-66,共8页
Journal of Ming-Qing Fiction Studies